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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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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0-07663
项目名称:盘锦市数据局网格网及云平台专线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19644
最高限价(元):1219644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章 服务需求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集约化、智能化建设,现就政务云平台项目服务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如下:

一、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带宽1000M的互联网接入专线 1条,支持双栈协议IPv4/IPv6),供固定公网IP地址148个。

二、数字电路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点对点数字电路专线 2条,单条带宽 1000M;带宽 20M 数字电路专线 1条;带宽 10M 数字电路专线 21条。

三、政务网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符合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的专线 2条,单条带宽 1000M,支持与省、市政务云平台无缝对接。

1.服务内容:

单位名称速率电路类型点位明细数量单位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卫计委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交通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林湿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生态环境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文广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农业农村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住建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教育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城管执法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辽东湾宏冠大厦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老规划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数据局至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至市发改委(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D座)-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金土工程)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金土工程)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老规划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金土工程)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辽东湾自然资源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金土工程)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辽东湾自然资源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多规合一)1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盘锦市自然资源局辽东湾D座(多规合一)1
盘锦市统计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统计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数据局互联网1000M互联网云平台互联网出口1
盘锦市数据局互联网IP互联网云平台互联网IP地址148个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数字电路容灾备份机房(公有云)-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数字电路容灾备份机房(私有云)-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数据局20M数字电路市公安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数据)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政务网政务网机房-盘锦市数据局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政务网政务网机房-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2. 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2)资质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基本要求: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2.5G;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622M;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2.5G(STM-16),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622(STM-4),且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能根据租赁方要求免费提供各种基于STM-1接口的接入速率。

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全程(骨干网、接入网)双路由保护;骨干链路传输误码率(BER)<10E-7;传输网络线路误码性能应符合ITU-TG.826建议的要求STM-1,STM-16信号的线路编码码型为加扰码NRZ码;STM-1,STM-16信号帧结构应符合ITU-TG.707建议的要求;网络可用性:99.99%;传输时间≤(10+0.01G)ms(G是电路长度(km));线路发生故障时,骨干线路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50ms;传输设备时钟性能符合ITU-TG.813建议要求;STM-1,STM-16信号的抖动性能符合ITU-TG.825建议的要求。

稳定性要求:盘锦市政务云平台运行各部委办局对外服务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盘锦市政务云平台相关网站域名和绑定的IP地址均已提交辽宁通信管理局按要求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部分IP作为相关系统软件对接固定IP地址。为保证政务网站服务的合规性和政务系统软件的稳定性。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如更换IP地址,供应商须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办理和政务软件系统对接IP的变更,需提供方案及证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

(4)路由规划:长途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采用1+1 业务保护、自愈环保护、采用预制静态保护路由方式或动态寻路方式等业务保护方式,提供光缆双路由保护;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长途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

(5)运行维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应于接到故障申告30分钟内处理故障,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共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

(6)设备保障: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更换备件或提供备机并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4.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第二章 付款方式

本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第三章 评分办法

最低价法

分项报价表:

序号业务类型速率(M)数量(条)
1互联网10001
2数字电路10002
3数字电路201
4数字电路1021
5政务网10002
6IP地址148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2697
最高限价(元):322697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章 服务需求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集约化、智能化建设,现就网格网专线项目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如下:

一、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带宽100M的互联网接入专线 1条,支持双栈协议IPv4/IPv6),供固定公网IP地址10个。

二、数字电路专线租赁服务及延伸服务

。需提供点对点数字电路专线 6条,单条带宽 100M;带宽 10M 数字电路专线 9条。

1.服务内容:

单位名称速率电路类型点位明细数量单位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兴隆台区网格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双台子区网格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大洼区(辽东湾)网格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盘山县(辽河口)网格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公安局(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综合执法局数据城管智慧中心共享公安局平安城市、综合执法美丽乡村(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人社局(社保)(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气象局(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交通局(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委政法委(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水利局(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法律援助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委组织部(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盘锦市数据局指挥大厅至市直机关事务中心(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M数字电路市人社局-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网格网)1
盘锦市数据局100M互联网政务网机房-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云平台互联网出口1
盘锦市数据局互联网IP互联网云平台互联网IP地址10个1

2.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2)资质要求: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基本要求:

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2.5G;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622M;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2.5G(STM-16),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622(STM-4),且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能根据租赁方要求免费提供各种基于STM-1接口的接入速率。

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全程(骨干网、接入网)双路由保护;骨干链路传输误码率(BER)<10E-7;传输网络线路误码性能应符合ITU-TG.826建议的要求STM-1,STM-16信号的线路编码码型为加扰码NRZ码;STM-1,STM-16信号帧结构应符合ITU-TG.707建议的要求;网络可用性:99.99%;传输时间≤(10+0.01G)ms(G是电路长度(km));线路发生故障时,骨干线路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50ms;传输设备时钟性能符合ITU-TG.813建议要求;STM-1,STM-16信号的抖动性能符合ITU-TG.825建议的要求。

稳定性要求:盘锦市政务云平台运行各部委办局对外服务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盘锦市政务云平台相关网站域名和绑定的IP地址均已提交辽宁通信管理局按要求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部分IP作为相关系统软件对接固定IP地址。为保证政务网站服务的合规性和政务系统软件的稳定性。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如更换IP地址,供应商须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办理和政务软件系统对接IP的变更,需提供方案及证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

(4)路由规划:长途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采用1+1 业务保护、自愈环保护、采用预制静态保护路由方式或动态寻路方式等业务保护方式,提供光缆双路由保护;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长途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

(5)运行维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应于接到故障申告30分钟内处理故障,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共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

(6)设备保障: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更换备件或提供备机并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4.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第二章 付款方式

本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第三章 评分办法

最低价法

分项报价表:

序号业务类型速率(M)数量(条)
1互联网1001
2数字电路1006
3数字电路109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757659
最高限价(元):757659
采购需求:查看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集约化、智能化建设,现就政务云平台备用专线项目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如下:

一、互联网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带宽1000M的互联网接入专线 1条,支持双栈协议IPv4/IPv6),供固定公网IP地址20个。

二、数字电路专线租赁服务。需提供点对点数字电路专线 2条,单条带宽 1000M;带宽 100M 数字电路专线 3条。

1.服务内容:

单位名称速率电路类型点位明细数量单位
盘锦市数据局1000M互联网专线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环境监测站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委组织部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1
盘锦市委组织部100M数字电路盘锦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出入境)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数字电路容灾备份机房(公有云)-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数据局1000M数字电路容灾备份机房(私有云)-盘锦市数据局IDC机房1
盘锦市数据局-IP互联网ip地址20个1

2.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供应商不论使用何种技术,均应满足租赁方所购买服务的要求。供应商需遵循《辽宁省电信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服务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技术要求不低于《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和《公用电信网间通信质量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

(2)资质要求:应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基本要求:

线路基本要求:供应商为租赁方中心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2.5G;供应商为租赁方节点免费提供光传输设备入户,容量不低于622M;供应商提供的接口类型为FC或SC单模光纤接口或租赁方指定的接口,带宽及制式满足租赁方要求;供应商在租赁方中心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2.5G(STM-16),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在租赁方节点接入侧光自愈环传输容量至少为622(STM-4),且自愈时间≤50ms。供应商能根据租赁方要求免费提供各种基于STM-1接口的接入速率。

广域网线路性能要求:全程(骨干网、接入网)双路由保护;骨干链路传输误码率(BER)<10E-7;传输网络线路误码性能应符合ITU-TG.826建议的要求STM-1,STM-16信号的线路编码码型为加扰码NRZ码;STM-1,STM-16信号帧结构应符合ITU-TG.707建议的要求;网络可用性:99.99%;传输时间≤(10+0.01G)ms(G是电路长度(km));线路发生故障时,骨干线路主备用电路切换时间(自愈时间)<50ms;传输设备时钟性能符合ITU-TG.813建议要求;STM-1,STM-16信号的抖动性能符合ITU-TG.825建议的要求。

稳定性要求:盘锦市政务云平台运行各部委办局对外服务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予以关站、罚款等处理。盘锦市政务云平台相关网站域名和绑定的IP地址均已提交辽宁通信管理局按要求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部分IP作为相关系统软件对接固定IP地址。为保证政务网站服务的合规性和政务系统软件的稳定性。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如更换IP地址,供应商须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规化手续办理和政务软件系统对接IP的变更,需提供方案及证明,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及损失。

(4)路由规划:长途电路路由分别安排在骨干传输保护措施的系统中,采用1+1 业务保护、自愈环保护、采用预制静态保护路由方式或动态寻路方式等业务保护方式,提供光缆双路由保护;选择优质电路通道,将租赁方数字电路全部纳入性能优良的传输网络之中,并配置在网络之中的最高等级优质通道,确保电路的服务质量,长途电路可用率优于99.99%。根据电路通道组织情况,将骨干电路尽量放在转接点少的传输网络中,保证电路的延时最低、可靠性最高。

(5)运行维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与故障响应体系。应于接到故障申告30分钟内处理故障,线路故障恢复时间小于6小时。线路故障处理完毕后,三日内提共书面故障报告,故障报告包括处理人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故障原因等内容。

(6)设备保障:本项目相关的设备由供应商提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要求在3小时内更换备件或提供备机并恢复业务正常使用。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 ,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4.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第二章 付款方式

本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付款一次,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第三章 评分办法

最低价法

分项报价表:
序号业务类型速率(M)数量(条)
1互联网10001
2数字电路10002
3数字电路1003
4互联网IP地址-20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满足15个工作日完成线路建设并投入使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2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08时3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5日 08时3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数据局(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盘锦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联系方式: 04276693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蓝
电话:0427-86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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