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 2.建设内容与规模 2.1 之内容: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99 平方公里,主要措施包含:封禁管护、经果林种植、挡墙、谷 坊、崩岗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其他专题报告)费用约 829.78 万元”变更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区总面积约430平方公里,主要措施包含:封禁管护、经果林及水保林种植、挡墙、谷坊、崩岗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其他专题报告)费用约830万元。”2、原招标公告中“2.4.设计费最高限价:(1)前期工作费用总计:824.28万元(包括琴江河流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变更为“(1)前期工作费用总计:829.78万元(包括琴江河流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