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RBXJCG2025-045-01(招标文件编号:XJRBXJCG2025-045-01)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告图文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乐市时辰广告制作部
供应商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青得里街道东方红大道19号商业楼一层11号门面
包组或产品名称: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下浮率(%):5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博乐市时辰广告制作部 | 广告图文制作服务 | 为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广告图文制作(含设计)服务,制作主要内容为:展板、展架、文化墙、宣传画、标识、标语、横幅、锦旗、流动红旗、绶带、袖标、国旗、定制旗帜、旗杆、发光字、灯箱、宣传栏、桌签、科室牌、意见箱、荣誉证书、奖杯、奖牌、照片盒、道路标牌、宣传单、红头文件封皮、过塑、可复写联单、不干胶、档案盒、纸箱、文印、装订、展示品、其他等内容。 | 1、成立专业服务团队并制定项目总联系人,由项目总联系人协调甲方和乙方的关系,并监督乙方内部各部门服务情况和反馈的满意度。 2、乙方保证对甲方广告设计制作业务做到“优先排版、优先制作、优先送货,”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需求。 3、安排组织生产,保证每次广告的名称、数量、种类、内容等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行业相关标准生产。 | 签订合同后一年 |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和行业相关标准生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晓霞,张少华,赵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差计算法收取参考标准为:预算金额*1.5%*下浮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687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联系方式:邵警告 联系电话:0909-699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隆泉大厦A座1110室
联系方式:张文娟 联系电话:159090986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警告
电 话: 0909-699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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