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站前大道道路工程监理服务(JZJI-202509SZ-01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JI-202509SZ-01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站前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陵县站前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发改审批(2025)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西北片区,南起疏港一级公路,北至规划金桥路,西邻江陵货运站。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站前大道及货运场站连接线。站前大道道路工程,南起疏港一级公路,北至规划金桥路,道路全长1.92km,红线宽度40m,定位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他管线设施。货运场站连接线西起站前大道与金桥路交叉口,向东延伸接货运场站内部道路,长361.013m,宽8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雨水)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1,533, 0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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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江陵县站前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按批复文件和设计图纸完成本项目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的监理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从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决算审核、缺陷责任服务阶段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相关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保修)阶段服务期)730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0583.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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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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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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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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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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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6.2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间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本项目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位投标人关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网通投”实测通知》,注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如因未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被拒收。 6.4因实施“一网通投”而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 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6.5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6.6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6.7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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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将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电话 0716-4729602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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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