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5-C3-990216-GXJ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7.评审标准 (1)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分(15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人数分(2分)
供应商投入项目组成员配备全职人员不少于4人;多于4人的,每增加一人得1分。满分2分。
(2)拟投入人员质量分(13分)
一档 (3分)
1) 拟投入全职工作人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1人,得 0.5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 3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二档(5分)
1)拟投入全职工作人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 1 人,得 1 分。满分 3 分。
2)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每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得2分。满分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档(7分)
1)拟投入全职工作人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1 人,得0.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
2)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每配备一名心理咨询师得2分。满分2分。
3)供应商拟投入兼职督导具备社会工作督导资质的, | (1)拟投入本项目人数分(4分)
供应商投入项目组成员配备全职人员不少于4人、兼职督导1人,得4分。投入项目组成员配备全职人员少于4人以下不得分。满分4分。
(2)拟投入人员质量分(11分)
1)配备兼职督导1名,督导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质,得分2分;督导具备高级社会工作师资质,得满分4分。
2)配备全职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是党员,得分1分;项目负责人既是党员又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资质,得分2分;项目负责人既是党员又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质,得满分3分。
3)配备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全职工作人员应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得分4分;满分4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且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颁发、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服务费 |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项目(□成交总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机构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项目(□成交总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机构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2650元 。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以此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更正后内容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3.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港市民政局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289号
联系方式:0775-4526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05号
联系方式:0775-2916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敏珠
电话:0775-2916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