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解除合同的说明
甲方(发包人):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设计人):深圳和华国际工程与设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 2024 年11 月签订的《赣州市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甲、乙双方不再履行该合同中所约定的所有权利、责任、义务。
2、由于甲、乙双方均未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亦未为履行合同作前期准备等工作,双方都不构成实际损失,因此解除上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甲、乙双方互不负补偿责任。
3、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与原合同相关的一切协议等法律文书随之解除。原合同解除后,双方均不得再以原合同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以及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4、本《解除合同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即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