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务集团所属自来水公司旅顺分公司、抄表分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大连市水务集团所属自来水公司旅顺分公司、抄表分公司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编号:A2601-SWJT-2026061
二、采购内容:
因工作区域涉及范围广,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采购满足设备装载、工具存放等需求的车辆3台,其中旅顺分公司2台,抄表分公司1台。(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截至询比前,经“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五、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采购预算:315000元(本次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105000元/辆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获取询比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线上获取;供应商应在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澄清更正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供应商未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平台使用费
(1)付款信息如下:
平台费金额:3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8500011288425
(2)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3)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4)费用规则
同一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5)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6年10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询比地点: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询比
响应文件上传网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大连国企阳光采购版)制作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
(二)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链接]”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响应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报价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2-58188091。
(三)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询比前完成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四)新点标证通移动CA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链接]。
十、采 购 人: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411-82562963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40号
十一、采购代理人: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牟裕家、马海娟
电 话:0411-83612745
电子邮箱:lnhfzb@[链接]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商务楼623室
十二、采购监督人:
监督部门: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
联系电话: 0411-8361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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