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ZCQ2026010600014 |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5号街坊鞍山道6号居安家园底店(103269元/年(含增值税),3年,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30.9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07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本次出租的房产坐落位置: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5号街坊鞍山道6号居安家园,建筑面积581.76㎡(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标的所在层数为1-2层(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总楼层12层),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但租金不因实际勘验面积情况调整。不动产权证书号(房屋产权证号)为包房权证昆字第195021518822号、195021518823号、195021518824号、195021518825号、195021518826号、195021518827号、491974号(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承租方租赁该房屋用于“商业/公寓(具体详见标的列表)”,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本公告约定的租赁用途。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商业/公寓(具体详见标的列表)”,承租方使用需符合该用途范围。证载权利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6.公告期间请意向方自行了解与资产相关用途是否存在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风险,如标的出租交易成功后出现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的情况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公告披露承租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8.对承租方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承租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的; (二)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难度较大的; (三)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项目的; (四)消防、治安、环境卫生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 (五)从事卷烟、电子烟经营业务; (六)拟对外转租的; (七)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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