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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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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202511FJ-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项目(EPC)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始县锦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三里乡槐坦村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1.5 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新建完全混合式水解池、调节池、应急暂存池、机械搅拌澄清池、水解酸化池和缺氧池设ORP仪监测池、二沉池、配水井、污泥收集池、曝气生物滤池,污泥脱水工艺采用叠螺离心脱水机处理等工艺及设施。同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5000M、污水采用高压泵送方式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供水厂二次处理及利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运维、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招标内容另包含本项目的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不另行计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173154020.00元

  2.3其他:本项目招标估算总投资173154020.00元(设计费464912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68504900.00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649120.00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招标,费率上限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80%,以财政预算评审核定的工程设计费为基数。当实际工程设计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工程设计费结算,当实际工程设计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68504900.00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招标,费率上限为100%。以县财政预算评审核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当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当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要求:(1)设计单位: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成员):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①具备国家注册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施工现场其他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2020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下列业绩(①+②):① 化工园区/石化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设计业绩;②市政公用工程(含供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等)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协议书及能体现考核业绩的关键页面。若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上述要求的关键信息,须另行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3.1.5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1.7其他要求: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2%91%A1%E5%9C%A8%E6%B9%96%E5%8C%97%E7%9C%81%E5%BB%BA%E7%AD%91%E5%B8%82%E5%9C%BA%E7%9B%91%E7%9D%A3%E4%B8%8E%E8%AF%9A%E4%BF%A1%E4%B8%80%E4%BD%93%E5%8C%96%E5%B7%A5%E4%BD%9C%E5%B9%B3%E5%8F%B0%E7%BD%91%E7%AB%99%E6%97%A0%E4%B8%8D%E8%89%AF%E8%AE%B0%E5%BD%95%EF%BC%9B%E2%91%A2%E6%9C%AA%E8%A2%AB%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E2%91%A3%E9%9C%80%E5%9C%A8%E6%B9%96%E5%8C%97%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9%B3%E5%8F%B0(https://www.hbggzyfwpt.cn/)%E4%B8%8A%E4%BC%A0%E4%BA%8B%E5%89%8D%E4%BF%A1%E7%94%A8%E6%89%BF%E8%AF%BA%E4%B9%A6%E3%80%82%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5%B0%86%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9%84%E5%9C%A8%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6%85(%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9C%AC%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90%8E),%E5%90%A6%E5%88%99%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26至2025-12-1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 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web/%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韩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3107233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锦绣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致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社区惠民小区4号楼

  代理地址: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大寨山路118号

  招标人邮编:445300

  代理邮编:445300

  招标人联系人:何先生

  代理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222189

  代理联系电话:0718-310723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人防大楼六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向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3220994

2025年11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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