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渭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Z-2025-03805
项目名称:2025年渭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渭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第三方检测服务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9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渭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2.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1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12《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渭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4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书面声明); 3.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CA 锁)。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 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 ”身份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进行项目确认,并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请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 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 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供应商电脑需配备耳麦)。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南路
联系方式:0917-324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邦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21号泽周商务1705室
联系方式:1839540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395401068
陕西邦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