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城市中央体育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1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2.2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906万元,用地面积约24.657万平方米,新建约4万平方米体育场地设施(含健身步道、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儿童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2200米环氧步道以及配套的生态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等。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以入川备案资质类别为准,且有效期必须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3、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1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8 00:00 至 2025-08-12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1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