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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H25-210000-21746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辽宁省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委托业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浮标临时验潮供应商名称:天津市陆海测绘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EOD总部港B-09中标(成交)金额:1,430,000(元)评审总得分:87.79(分)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区域拟大地水准面精化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334号中标(成交)金额:2,982,000(元)评审总得分:84.8(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浮标临时验潮服务类名称: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辽宁省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委托业务(001包)(C19040000测绘服务)服务范围:001包:海洋测绘技术服务项目,在渤海湾内自辽河入海口至指定座标点(38°30′N, 119°40′E)一带均匀布设5座浮标,开展临时验潮作业。所有浮标需同步进行潮位数据采集,同步时长不少于30天,作业期限为6月至9月,满足高程深度基准转换模型的指标要求。服务要求:001包:1.执行技术标准: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B 22021-2008),《海道测量规范》(GB 12327 -202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GBT18314-2024),《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技术规范》(CHT 2021-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甲方其他技术要求。2.参考基准:坐标系统: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基准:1985 国家高程基准,正常高系统。重力基准:2000 国家重力基本网。深度基准:理论最低潮面。时间系统:卫星定位观测采用协调世界时(UTC),其他时间记录均采用北京时。3.作业范围:在渤海湾内自辽河入海口至指定座标点(38°30′N, 119°40′E)一带均匀布设5座浮标,开展临时验潮作业。所有浮标需同步进行潮位数据采集,同步时长不少于30天,作业期限为6月至9月,满足高程深度基准转换模型的指标要求。4.浮标技术要求:浮标应适用于近海环境,具备良好的抗风浪能力,具备GNSS定位功能,支持BDSGPSGLONASSGalileo系统,三级海况以下定位精度优于2 cm。设备需具备长时间自主运行能力,支持数据存储和远程传输,确保数据完整性。5.数据处理与深度基准传递:协助收集长期验潮站等资料。对采集的潮位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数据完整性检查、异常值剔除等。利用潮汐调和分析方法提取主要潮汐分潮参数,并结合周边长期验潮站数据进行深度基准的传递,确定各浮标点的深度基准值。6.提交成果:提交浮标验潮点坐标、潮汐数据处理成果及深度基准传递技术报告,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编写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等相关文档材料。要求成果可用于辽宁海域陆海垂直基准转换模型的构建。7.其他要求:项目成果须经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由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成质量检验,项目成果的首次检验费用不需乙方承担,如首次检验不合格,再次报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完全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的编写,编写的专业技术设计书需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向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报备。投标人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5座浮标临时验潮站的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投标人在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投标人在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并汇交。(完全执行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1.执行技术标准《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8 22021-2008),《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202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GBT18314-2024),《高程基准与深度基准转换技术规范》(CHT2021-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5),甲方其他技术要求。2服务标准1)提交浮标验湖点坐标潮汐数据处理成果及深度基准传递技术报告,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编写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等相关文档材料。要求成果可用于辽宁海域陆海垂直基准转换模型的构建。2)项目成果须经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定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甲方组织,乙方配合,由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完成质量检验,项目成果的首次检验费用不需乙方承担,如首次检验不合格,再次报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3)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及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区域拟大地水准面精化服务类名称: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辽宁省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委托业务(C19040000测绘服务)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要求:满足甲方及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服务时间: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软件研发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的编写,编写的专业技术设计书需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向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报备。 投标人在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二等水准测量的外业数据采集工作。投标人在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处理、软件编制工作。 投标人在2025年11 月25 日前完成项目成果验收并汇交。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双喜、王斯慧、肇涛金、白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浮标临时验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440.00(元)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区域拟大地水准面精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856.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416-263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峰、张丹、何小波、李莹
电话:1556602553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04-29定稿:辽宁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和维护项目-辽宁省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委托业务--基础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