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含山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含北分中心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1-2026-0294001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人民医院急诊急救中心含北分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1-2026-0294001-1 | |||||
招标人 | 安徽省含山县人民医院 | |||||
项目统一代码 | 2601-340522-04-01-971317 | |||||
最高限价 | 27895733.56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三阶段) | |||
开标时间 | 2026/10/10 9:00:00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鸿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陶厂镇南峰社区(原国土资源所办公楼) | |||||
投标价(元) /费率(%) | 23655573.85 | |||||
项目负责人 | 郑信川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112017201848370 | ||||||
技术负责人 | 闫兴桃(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21A30119177)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含山经济开发区圆中路16号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市雨山区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1号楼 | |||||
投标价(元) /费率(%) | 23493786.80 | |||||
项目负责人 | 罗京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021202142571 | ||||||
技术负责人 | 吕超(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编号:9342022000601037890)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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