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泊头市段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新河泊头市段治理 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05号文、冀水审[2024]3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对滏阳新河泊头段河道进行治理,河道全长约3.2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堤防加高加固10.56公里,其中左堤3.27公里,右堤7.29公里;深槽清淤3.27公里;跨深槽桥梁改建2座(黄铁房桥、亭子河桥);结合复堤修建堤顶路;上堤坡道修复等及对应的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2)本次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3)计划工期:9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工程质保期等相关工作为止。(6)项目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泊头市西辛店乡(南起自西辛店乡亭子河村东南,北至西辛店乡黄铁房村东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提供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对有关价款内容的审核;施工阶段造价管控;工程结算审核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全过程计划、信息管理、沟通与协调、验收管理、移交管理、保修期管理、竣工决算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资格(含预评价)和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施工监理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施工监理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3)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施工监理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且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6 09:00 至 2026-09-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08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3)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4)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金额:0元。(5)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规定以中标额为基数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为中标人。(6)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6.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6.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 向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或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秦松青 /褚文娟,联系电话:0317-8187922/0317-809815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泊头市水务局
电话: 0317-818368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泊头市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秦松青 | 项目负责人: | 褚文娟 |
| 电话: | 0317-818792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8098157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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