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纪委监委谈话室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4号-MKZB-07
2.项目名称:蛟河市纪委监委谈话室维修工程;
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40264.00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建设地点:蛟河市;
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