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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乐县城市管理局南乐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22%E6%97%A51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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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乐采购招标-2025-9 | |||||||||||
2、项目名称:南乐县城市管理局南乐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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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南乐县城市管理局南乐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技术参数”;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00.00元;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质保期:2 年; 7、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 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 ,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供应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 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果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C/td%3E%3C/tr%3E%3Cp%3E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2%80%9D%E7%BD%91%E4%B8%8A%EF%BC%8C%E5%87%AD%E9%A2%86%E5%8F%96%E7%9A%84%E4%BC%81%E4%B8%9A%E8%BA%AB%E4%BB%BD%E8%AE%A4%E8%AF%81%E9%94%81%EF%BC%88CA 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C/td%3E%3C/tr%3E%3Cp%3E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C/td%3E%3C/tr%3E%3Cp%3E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E4%B8%8A%E5%8F%91%E5%B8%83%EF%BC%8C%3Cp%3E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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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 2.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告实行全程电子化。 3.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6%8C%89%E7%85%A7%E3%80%8A%E6%BF%AE%E9%98%B3%E5%B8%82- 3 -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EF%BC%88%E6%B3%A8%EF%BC%9A%E4%BD%BF%E7%94%A8 IE11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5.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E3%80%82%3C/td%3E%3C/tr%3E%3Cp%3E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乐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南乐县开发区傅潭路与昌意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 |||||||||||
联系人:吴琳杰、薛守华 | |||||||||||
联系方式:13939312219、166393862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天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濮阳市任丘路与丽都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华阳国际 | |||||||||||
联系人:舒登朕 | |||||||||||
联系方式:182393552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琳杰、薛守华 | |||||||||||
联系方式:13939312219、166393862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