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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项目投标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春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