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307-26J6-FS0992
1、采购项目
中电建额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中电建塔城额敏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路改)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电建塔城额敏风电项目塔筒设备运输(路改)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中电建塔城额敏风电项目位于塔城额敏县境内,距离额敏县城直线距离约20km,具体位于东经83°40′33.58″~84°16′56.29″,北纬46°14′38.31″~46°22′21.06″,海拔高程在542m~1280m之间,场区地形有平坦和山地,场址面积约168平方公里,有奎塔高度和省道S201从场区附近经过,交通条件便利。
2.3 采购范围
负责本项目道路改造工程全流程造价审核、工程费用合规性审核、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独立客观出具造价审核成果文件,为采购人工程投资管控、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费用合规审计提供合法有效的造价依据。
本次道路改造工程起点为水电四局塔城塔筒厂,途径G3015-国道219-裕民县产业园内部路-国道317-省道335-托里东外环路-省道318-风场,中电建额敏风电场内42#机位-35#机位、42#机位-32#机位道路。道路改造总里程以双方现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现场交底红线为准。包含全线运输便道、道路红绿灯改造、收费站改造、道路标识标牌改造、通讯线路改造、电力线路改造、道路沿线障碍物清除(影响运输的乔木、巨石、废弃围挡、影响通行杆线等)、所有图纸、现场甲方要求及影响实际运输的改造点位。
2.4 服务期限
2.4.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道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完成、造价资料全部归档、费用合规性审计完成止,覆盖施工图预算、进度款、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索赔全周期造价服务。
2.4.2计划工作开展时间:2026年11月;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实施地点
中电建塔城额敏风电项目,位于塔城额敏县南部区域,距离额敏县城东南约56km。
2.6 工作要求
工作成果文件组成:审定完成的塔筒最终运输路改造价成果报告(一式六份),施工过程中资料及工程量计算过程报告。
(1)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采购人要求。
(2)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a.纸质版的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并加盖承包人公章;
b.电子版的要求:全套成果资料一份(包含光盘),包括但不限于文本、附件、附表、附图等。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完成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三证合一”或“注:施工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计量计价规范及行业要求。
2.7 付款方式
本项目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网页超链接等)。
3.3 财务状况: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资质要求:
(1)响应人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道路工程造价复核相关业务、具备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业;
(2)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已实行备案管理,响应人须完成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可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查询备案信息,具备合法有效的造价咨询从业资格,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优先;
(3)响应人具备完善的造价质量管控体系、档案管理制度及内部复核制度,拥有固定办公场所、专业造价审核软硬件设备及涉密资料保管条件;
(4)响应人及项目团队近3年无造价弄虚作假、行业行政处罚、失信黑名单、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谈判现场自行出具信用承诺书。
3.5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响应截至日期)具备2项新能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包括竣工结算),提供合同关键页资料。
3.6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造价工程师,同类项目造价审核经验3年及以上;团队成员应配有二级造价工程师人员至少1人;其他辅助成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认证响应人要求: 响应人成交后须同意配合申报进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上级单位认证响应人库。
3.8 驻场要求:服务期间,报价人须派驻1至2名人员至采购人工作所在地,协助办理工程造价业务,每月须驻场一周;驻场人员须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和分包。
3.10成交单位:1家。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22日18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
4.2 本次谈判采购不提供纸质版谈判采购文件,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6日12: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制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5.3各响应人须登陆“采购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5.4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人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5 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1)各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开启后一周内邮寄提供纸质版归档文件2份(一正一副),纸质版归档文件应采用经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版,须密封提交。纸质版归档文件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福建大厦22层,王女士(0991-6265879)。纸当纸质版归档文件和经平台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经平台递交的盖章版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采 购 方:中电建额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额敏镇友好路208号3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991-6265879
邮 箱:xjgs_jihuahetongbu@126.com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实际需要或异议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递交。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历天前发出答疑澄清通知或修改补遗通知。响应人应注意及时查阅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澄清通知或修改补遗通知,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答疑澄清通知或修改补遗通知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本章第6条联系方式。
8、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10-86301980
9、发布媒介
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中电建额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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