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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JZJI-202505SZ-006005001)招标公告

荆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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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JZJI-202505SZ-006005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JI-202505SZ-006005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审批(2025)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专项债及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江陵县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一期)(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全县区域

建设规模:对以下九个停车场进行设计改造升级:1、县政府东侧片区停车场;2、二初校园绿地停车场;3、双港大厦停车场;4、邹家南巷片区停车场5、郝穴镇政府片区停车场:6、平家巷停车场7、招商口停车场:8、仙鹤路人行道停车场;9.楚才路路内停车场。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模式,包含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0

合同估算价:2321.35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须配备具有相应岗位培训合格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员;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少于2家;(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07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四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3.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依法进入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4.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注:保险的一种形式)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7367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陵永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33号
地址:
武昌区中北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41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刘国玉
联系人:
郭栋、向美玲、王刚、余轶菲、张锡文、陈永祥
电话:
13367160901
电话:
027-872726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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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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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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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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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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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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