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2台 | 否 |
二、技术参数(本项目★号项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仪器用途:使用非破坏性符合RoHS指令的筛选检测方法,能够快速分析出产品中的铅、汞、镉、总铬、总溴等化合物的含量。同时可以拓展应用,包括:镀层分析PCB、FPC、MLCC等;贵金属分析Au、Ag、Pt、Pd等;成分分析油品、水泥、玻璃、食品等,检测产品涉及进出口产品,设备检测性能指标需满足欧盟、美国等相关标准要求。
2.操作条件
2.1电源:100-240V,50/60 Hz
2.2 设备环境温度:运行时10-35℃,停止时:0-45℃
2.3设备环境湿度:20%-80%(无结露)
2.4 对温度和湿度监测的要求
★2.4.1设备需配备温度湿度监控系统,且该系统应具备数据显示及记录功能
★2.4.2监测温度测量范围:-40 ℃至+60 ℃,精度:≤±0.2 ℃
★2.4.3监测湿度测量范围:0至100% RH,精度:≤±1.5% RH;
3.性能指标
3.1 主机
★3.1.1 测试原理:能量色散型X射线分析法
3.1.2 Rh靶X射线管最大功率:≥50W
★3.1.3 Rh靶X射线管最高电压:≥50KV
3.1.4 最大分辨率(FWHM Mn Ka):≥150,000CPS(每秒周期数)
★3.1.5检测器类型:硅漂移检测器(SDD)
3.1.6 元素测试范围:Al(13)–U(92)
★3.1.7 X射线照射方式:垂直由下往上照射方式
★3.1.8测量进度表征:指示灯显示测量进度
■3.1.9准直器测量直径:1、3、5mm
■3.1.10滤波器:5种模式自动切换
3.2 样品室
3.2.1 最大样品尺寸:≥304(W)×304(D)×110(H)mm
3.2.2 最大样品重量:≥10kg
★3.2.3 样品测量最小凹陷量:≤1mm
3.2.4 样品形状:固体、粉末、液体
★3.2.5 样品观察:CCD彩色摄像头观察样品,具备能精确瞄准测量点的“样品同轴观察功能”,分析不平坦、不规则表面时也有高重现性。
■3.2.6自动进样器:≥12位可编程自动进样器
3.3操作软件
★3.3.1RoHS专用测量软件:自动检测样本类型、自动选择优化测量参数、达到RoHS通过/失败的设定标准后结束分析。
3.3.1.1具有有害物质浓度以及浓度误差报告功能
★3.3.1.2具有判定结果功能
★3.3.1.3具有获取样品影像功能
★3.3.1.4具有获取能谱信息功能
3.3.2定性分析:作为确定测量样品材料的功能,它具有定性分析功能。X射线光谱显示在屏幕上,通过检查峰的位置来确定材料。
3.3.2.1具备能谱测量功能
3.3.2.2具备自动识别功能(自动峰值搜索)
3.3.2.3 具备KLM标记元素识别功能
3.3.2.4具备比较显示功能(叠加、两段并联)
3.3.2.5具备能谱相减(相减A-B)处理功能
3.3.2.6具备能谱和样本图像存储功能
3.3.3定量分析
★3.3.3.1块体FP法:对应样品的多元素同时分析,多条件FP法,无标样FP,有标样FP。
★3.3.3.2块体检量线法:使用块体检量线法分析,样品厚度补正,面积补正。
■3.3.3.3定量分析性能:测试标准片RoHS准确性10%以内,重复性5%以内。
★3.3.3.4薄膜FP:薄膜FP法是用理论计算方式来得出X射线强度与膜厚的关系,通过测量过程中所获得的X射强度推算出厚度的方法,同时可分析合金膜厚的成份比。
★3.3.3.5测量结果管理,输出功能,档案功能
★3.3.3.6具备材料判定功能
★3.3.3.7具备分析线切换功能
★3.3.3.8具备波峰分离结果显示功能
★3.3.3.9波峰标示功能
3.4 法规认证
★3.4.1满足IEC 62321第3-1部分和ASTM F2617中的检测要求
★3.4.2 满足CPSC-CH-E1001-08.3和CPSC-CH-E1002-08.3(测定金属和非金属儿童产品中总铅量的标准操作程序)中的检测要求
★3.4.3 满足RoHS、WEEE、ELV和无卤素合规筛查
★3.4.4标准片:RoHS专用标准片(ISO/IEC17025认证)
▲3.5 RoHS检测应用报告:≥2篇(须提供厂家公开发布的RoHS检测应用报告)
3.6安全功能
★3.6.1冷却:关机前自动风扇冷却管球
★3.6.2安全机制:快门开关、X射线自动切断结构
★3.6.3辐射安全豁免:已取得
4.六价铬分析附件
4.1适用对象:六价铬化合物及其它含有共轭双键化合物分析
★4.2光学系统:Seya-Namioka安装单色仪,比例双光束
■4.3波长范围:190-1100 nm
★4.4光源:闪烁氙灯寿命≥109最小闪烁次数
▲4.5自动塔轮样品位:≥6池
▲4.6 RoHS检测六价铬化合物相关系数:R2≥0.9995(须提供厂家公开发布的RoHS检测应用报告)
4.7 光谱带宽:5nm
4.8 散射光:≤0.07(220nm NaI, 340nm NaNO2)
■4.9 波长精确度:±1.0nm
■4.10 波长重现性:±0.5nm
4.11 光度值范围:±3Abs
4.12 光度值准确度:±0.003Abs (0-0.5Abs)
±0.005Abs (0.5-1.0Abs)
■4.13可选波长扫描速度:涵盖40,100,200,400,800,1200,2400nm/min
■4.14基线稳定性:≤0.0007Abs/h
4.15基线平坦度:±0.01Abs (200-950nm)
▲4.16硅二极管检测器:≥2个
5 配置清单
★5.1 配备12位自动进样器的主机:1台
★5.2 六价铬分析附件 1套
★5.3 带RoHS专用测量功能的X-ray 分析控制系统 1 套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自行验收,如货物现场验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视为验收不通过,采购人有权退还货物,并且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的责任。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30个工作日
★5.约定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1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 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供应商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供应商对货物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5.4 安排具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售后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不少于2人。
5.5 其他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综合措施及方案。
5.6 随机文件: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维修手册、售后服务指南、维修说明书手册等;
5.7 保修期外,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备品备件的,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价格不得超过市场平均价。
★6.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服务
6.1 培训服务
(1)安装验收期间,在采购人所在地对采购人进行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保证采购人指定的操纵人员能够正常使用仪器。
(2)培训内容:相关设备使用。
(3)培训形式:到校线下培训,讲师不少于2人,质保期内安排不少于2次的培训课程。
(4)其他能够保证产品使用培训服务的综合措施及方案。
6.2 供货及安装实施
(1)供应商负责运送所有材料及设备到采购人现场,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工作。
(2)整个项目所需要的材料、工具、设备设施、工器具、车辆等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并做好自行管理,如有损坏和丢失,采购人不负责赔偿。
(3)供应商在供货时的具体摆放位置与排列方式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安装过程中,不能对室内地面、墙体、家具设备造成破坏,如有损坏,应恢复原状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安装工作完成后,应小心清除杂物,做好清洁维护工作。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根据【5.约定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按逾期供货货值的0.1%/每天,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采购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质量保证期:设备供货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
★10.运行监督、维修期限:60日历天
★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