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皋发改行审〔2024〕198号、皋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件皋文旅发〔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皋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多渠道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皋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单位:皋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2 项目名称:皋兰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2.3 建设地点:皋兰县石洞镇三川口
2.4 建设规模:新建健身中心1座,室外设备用房1座(含消防水池、水泵房、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040.88平方米,其中健身中心2707.75平方米,设备用房333.13平方米(地上148.06平方米,地下185.07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硬化1086.43平方米,石材铺装2617.55平方米,安装室外道牙424.46米,绿地面积243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成品雨水调蓄池1座。
2.5 项目总投资:2414.27万元。
2.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多渠道筹措资金。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43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11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主)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1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可更换。申请人须承诺项目管理机构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并将承诺书编入申请文件中;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5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联系部门:皋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颜维平 电话:13893616077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6.4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兰泉路1号 联系人:颜维平 联系电话:1389361607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甲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润安巷58号第4层004室 联系人:米宝 联系电话:17793152510 监督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