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交通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2025年乌海市公路养护中心交通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1503002025091001001)的规定,招标人现发出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做下列修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8时59分,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领取了招标文件后才可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如有)”修改为“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8时59分,投标人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领取了招标文件后才可领取答疑澄清文件(如有)。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前(若系统有更新,按更新后的程序获取招标文件和答疑澄清文件)”。
2.“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系统有更新,按更新后的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修改为“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系统有更新,按更新后的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3.“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内“2.2.2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修改为:“2.2.2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下(含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4.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此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领取答疑澄清文件。
乌 海 市 公 路 养 护 中 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