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棠浦河和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人为宜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华雁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棠浦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长度约17.5km,工程等别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措施包括岸坡防护、清淤疏竣等,重点防护段(同安乡陈家段、同安乡社上段、花桥乡北港河堤段、花桥乡棉花池段、棠浦镇上坑段、棠浦镇东刘村至袁谢村段);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长度约17.9km。工程等别V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措施包括岸坡防护、清淤疏竣等,重点防护段(黄岗镇潮溪段、车上乡车田段、车上乡牛栏岗段、芳溪镇老虎垴段、芳溪镇城溪村至杨木村段)。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项目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为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而必须的其他服务等辅助工作内容。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约35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局预算审核金额为准。)
2.5设计服务期限: 自发招标公告起,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工作(费用自理),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地勘、测量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并提供本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8)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查询截图记录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有明确的生成日期,否则视为无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注:以上第(1)至(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清晰可辨;第(6)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至电子投标文件;第(7)、(8)条需投标人自行打印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宜丰县水利局 地址: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9号 联 系 人:艾欣 电话:188794936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雁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8号 联 系 人:刘慈兰 电话:18000251919 监督单位: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95-2756207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宜丰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耶溪支行 2、户名:宜丰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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