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5年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与媒体战略合作项目——与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
标的名称:2025年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与媒体战略合作项目——与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2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2025年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与媒体战略合作项目——与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合作的媒体平台包括《丽水日报》、丽水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源新闻”客户端,通过这些平台为战略合作伙伴龙泉市提供宣传服务与技术支持,全面宣传、服务龙泉,推进新时代美丽幸福好龙泉的建设进程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加强龙泉市的外宣工作,让“剑瓷品质城市”形象在丽水市域范围说有声音、看有图像,需借助丽水市范围内层级最高、规模最大的官方主流媒体开展大力宣传和技术支持。
丽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丽水日报》、丽水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源新闻”客户端等丽水市级官方主流媒体平台资源,唯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对象为丽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龙泉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62909
传 真:0578-7262909
地 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项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8-7760601
传 真:0578-7760601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jpg(1.1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