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交通设施优化与提升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交通设施优化与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4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指路标牌 103 套(含杆件及基础等)、拆除原有标志牌 26 套、电子显示屏 54 套(含配套发布系统、线缆以及控制器、设备箱等相关设备)、机动车港式护栏 1261 米、太阳能警示桩 12 套,建设地点: 清河县 。
2.2 招标范围:一标段:道路护栏建设及配套设施,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标段:道路指路标牌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标段:道路指路标牌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四标段:道路指路标牌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五标段:电子提示屏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20803 元、二标段:931383.65 元、三标段:1141691.30 元、四标段:1021514.40 元、五标段:643598.4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ghfqi@[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清河县西环南路中段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 育南大街 183 号 018 幢盛典商务大厦 9 层 12 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锋 | 项目负责人: | 杜胜利 |
| 电话: | 0319-829039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72126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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