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除臭技术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W9225147 )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 |||
标段名称: |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除臭技术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
是否修改数据 | 否 | ||
原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新文件发布(获取)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原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新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原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新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
原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新质疑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8日 |
原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 新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
原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为除臭技术宣传片(3-5分钟)拍摄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材料收集整理、文案及脚本撰写、设备租赁、取景拍摄、后期制作、影片修改等完成宣传片所需的服务。 | 新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为除臭技术宣传片(3-5分钟)拍摄制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创意策划、材料收集整理、文案及脚本撰写、设备租赁、取景拍摄、后期制作、影片修改等完成宣传片所需的服务。 |
原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0 | 新工期天数(供货期或服务期) | 30 |
原期限说明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项目,并提供合理的工期安排及实施计划。其中,影片修改按具体需求为准 | 新期限说明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项目,并提供合理的工期安排及实施计划。其中,影片修改按具体需求为准 |
原资格条件 |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新资格条件 | / |
是否修改上限价 | 否 | 上限价(万元) | 14.69 |
澄清公告 | |||
澄清公告名称 |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除臭技术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1 |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5-82194064
电子邮件: <@澄清公告标签.联系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