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印盒山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
2、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川建行规〔2024〕15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川建行规〔2024〕15号文件,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60%。”
3、现重新上传本项目技术标招标文件(.ZBJ)供各投标人使用。
4、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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