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补遗书
项目编号:E3506240601100095005
本项目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书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题描述:招标文件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与招标文件“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9.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格式不一致,请问按哪个格式填报。如按“招标文件“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9.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填报,清单中的一般项目的暂列金额,是否填报到总价表的“三、暂列金额”中,清单中其他一般项目填报到总价表的“二、一般项目”中?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9.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修改为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一致,格式如下:
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备注 |
100100 | 一般项目 | ||
100200 | 疏浚工程 | ||
100300 | 航标工程 | ||
投标总价 | |||
报价总价(大写):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2.问题描述: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7条第5点:航道交工验收后应进行一年试运行才可进行竣工验收,承包人需负责该航道一年内的维护性疏浚。本工程量清单未包含维护疏浚工程量,且该区域回淤规律不明,承包人盲目自行考虑风险极大,建议增加施工期回淤工程量,请贵单位予以澄清。
答复:报价说明及项目特征已充分描述清楚,需投标人于综合单价报价中充分考虑。
3.问题描述: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第九册配套工程第1.3 条:(1)根据福建省港航勘察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扫海测图,本次设计锚地工程现有水深大于锚地设计水深,无需采取工程措施。(2)新设锚地需进行交工多波束扫海测量。(3)建议定期开展锚地及进出通道水深测量工作,建议每半年进行水深测量1次,如有淤积应及时疏浚。 锚地疏浚工程量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及,考虑到测图时间较早,可能锚地已存在一定的回淤情况,承包人是否需要对锚地水深进行测量?如若有回淤如何计量?请贵单位澄清。
答复:本工程锚地利用天然水深设置,诏安湾内无大范围来水来砂,淤积情况稳定,不要求承包人对锚地水深进行浚前测量。锚地及连接水域若在交工验收测量中发现发生淤积现象,届时根据水深测图按实增加该部分疏浚设计断面工程量并对其进行疏浚,该部分疏浚工程单价按中标单价计。
4.问题描述:本项目疏浚总量:852万m3(设计断面工程量:722万m3,超深超宽工程:94万m3,施工期回淤工程量:36万m3),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工程量为722万m3,超深、超宽、超高、沉降量、损耗量、流失量、施工期回淤量约130万方工程量等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在投标单价中,项目初设建安费4.07亿元,招标文件项目最高限价为2.57亿元。根据以上资料承包人自行综合考虑工程量约为130万m3数量巨大,如若按照2.57亿元招标限价考虑,计量工程量722万m3,考虑到中标下浮,实际施工单方价格不足26元/m3,远低于疏浚定额单价。且本项目初设建安费到招标限价大幅削减,低于市场行情价,请贵单位予以澄清。
答复:招标限价已充分考虑相关因素,请投标人以本项目发布的最高限价为准。
注:1.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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