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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31-1号运营权招商(第三次)公告

深圳市 单一来源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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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31-1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三次)公告

根据《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受深圳市南联邱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31-1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三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实施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YSJY-LG-2025-00028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31-1号厂房及宿舍物业运营权招商(第三次)

项目内容:

1、项目物业位置及情况

项目物业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珠路31-1号,其中两栋四层厂房面积4922平方米,一栋六层宿舍面积1026平方米,合计招商面积为5948平方米。

项目物业属于招商方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有主体消防,无房屋产权证书,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2、项目物业租赁情况

项目物业已租赁给第三方,租赁期限至2025年3月31日。目前,运营物业存在转分租情况,约5户分租户仍在使用,主要用途为生产车间。

3、运营年限

运营服务期限为3(2+1)年,无免租期。项目位于南联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运营服务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前,招商方无另行书面通知终止的,期限自动续1年,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协议。

4、物业使用率提成结算

双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就上一个月的物业使用率提成进行对账及结算。运营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物业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赁台账等)提交给招商方审核。若运营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招商方的,视为运营方的物业使用率在90%(含)以上,运营方应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5948平方米为基数,按1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招商方支付提成。

5、运营投入

项目物业由成交方具体运营管理,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成交方在中标两年内须加装一部电梯,并负责装修、公共设施更换和环境提升等作为运营投入,总运营投入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招商方不出资不参与具体运营管理,但有权予以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6、履约保证金

成交方在签订运营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37920元。在项目运营期限结束后,经双方确定物业可交还给招商方的30工作日内,招商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给运营方。

(详细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招商底价:

利益分成方式(保底租金+物业使用率提成)

(1)保底租金:招商方收取保底租金不低于:20元/平方米/月(含税)。

(2)提成:招商方每月按物业使用率进行提成(已出租面积/5948平方米×100%),提成金额含税。

物业使用率在75%(含)-90%(不含)之间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5948平方米为基数,按0.5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物业使用率在90%(含)以上的,以招商项目物业面积5948平方米为基数,按1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二、公告时间

公告起始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1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

、交易保证金要求

交易保证金金额:237920.00(元)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意向竞投人须在公告时间内登录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成交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交易集团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被确定为成交方的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提供招商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由交易集团在收到协议及收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或由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转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方的竞投人补齐。

3、因成交方原因,未签署协议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将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响应方资格要求

响应方意向方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此项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竞投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1、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2、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时30分00秒

3、交易文件获取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ggzy/center/

4、电子标书查看工具、投标工具安装包获取(https://***/jyfw/list.html?id=jyfwjtqyysjy%EF%BC%89%3C/p%3E%3Cp%3E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响应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3、谈判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4、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谈判室

、其他事项

(一)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商。若招商公告期满,仅产生1个意向竞投人的,项目发布流标公告后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商,但不得低于招商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商底价。

(二)其他要求

1、异议事项: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89552919,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2、澄清事项:集体企业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3、竞投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三)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中的经营权交易业务收费标准,以预计运营方运营期内总收入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集体企业签订运营协议。

(四)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项目物业原租赁期限已届满,但物业内约有5家转分租户占有、使用及经营。因项目物业交付存在不确定性及一定的风险,交付不成(如5家转分租户阻挠不愿搬离清退或因政策、城市更新或旧改等原因)的不得向招商方提出任何赔偿,且不得要求交易集团退还交易服务费。

2、意向方竞投时视为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与5家转分租户协商搬离或租赁或合作等事宜。因分租户清退或其他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成交方可选择同意招商方延迟交付物业,或者成交方可选择放弃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权,但招商方不承担其他任何的违约赔偿责任。

3、在运营服务期内,成交方应承担综合管理费每月人民币5000元。招商方安排1名工作人员加入成交方的管理运营团队,负责运营工作的对接。招商方负责委派三名工作人员参与成交方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成交方承担并支付三名工作人员的工资(2300元/人/月)、福利等,上述人员工资、福利等均不含在保底租金内,由成交方另外支付。

(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详见谈判文件。)

、异议澄清时间

异议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11月05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澄清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至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

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文件约定、委托协议约定、交易发起方关于保证金书面处置意见,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交易发起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联系方式

集体企业: 深圳市南联邱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邱先生

联系方式: 13713999291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0755-89552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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