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704G2511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友谊县发改局关于友谊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友发改字〔2025〕2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友谊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友谊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友谊全县内升级人像卡口 30 路,替换原有年久失修普通高 清摄像机 450 路,升级补盲全结构化枪机 492 路;新增全景球机 38 台,新增高空鹰眼 2 台,新增车辆卡口相机 6 套;新建智慧警 务平台、像大数据平台、车辆大数据平台,新增解析中心驾驶舱, 新建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等。
2.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性资金。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 年8月1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公安局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970000.00元
2.9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拟派项目班子人员最低要求: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EF%BC%89%E7%BD%91%E7%AB%99%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9%BB%91%E9%BE%99%E6%B1%9F%E2%80%9D%EF%BC%88http://www.hljcredit.gov.cn/%EF%BC%89%E7%BD%91%E7%AB%99%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友谊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人:石艳坤
联系电话:13946680008
招标人:友谊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孙海波
联系电话:1514588003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833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451-51091899
电子邮箱:hljzs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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