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塔内件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使用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塔内件(招标编号:NTS260101-107074) , 招标人为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塔内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成套塔内件/脱异丁烷塔A∅2800/99层浮阀 S30408 塔盘板S11306 | 1.000 | 套 |
| 2 | 成套塔内件/脱异丁烷塔B∅2800/99层浮阀 S30408 塔盘板S11306 | 1.000 | 套 |
| 3 | 成套塔内件/丁烯-1 精馏塔 A∅2800/99层浮阀 S30408 塔盘板S11306 | 1.000 | 套 |
| 4 | 成套塔内件/丁烯-1 精馏塔 B∅2800/99层浮阀 S30408 塔盘板S11306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1.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及设计能力,以保证塔内件的质量、性能和长期稳定的运行效果。投标人需至少具有近 10 年新建(不包括改造、检修消缺类)国四套其中一套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丁二烯抽提装置、MTBE/丁烯-1 装置)的成功应用业绩,业绩规模要求为乙烯裂解配套的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不低于 50 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不低于 3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不低于 10 万吨/年、MTBE/丁烯-1 装置不低于 9/3 万吨/年,若投标人对于本次投标有技术支持单位,则其技术支持单位也要有以上所述的设计业绩,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设计),同一设计业绩不能同时提供给参加本次投标的其它投标人,如同时提供出现完全相同的业绩,则双方的这一同一设计业绩均视为无效。不允许技术支持单位将本项目相关塔内件专利授权两家及以上供货方参加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技术支持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委托书。 2.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协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地址、设备名称、内件规格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表中应包含装置能力。买方将对卖方提供的证明进行核查,如果发现造假行为予以否决并上报中石化物装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为了保证塔内件的质量和长期稳定运行效果,投标人的技术设计单位应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李玉安团队)或其他等同的技术设计单位。投标人若选择其他等同的技术设计单位,开标前应以澄清方式征得招标人同意,招标中心以澄清方式发布更新后的技术设计单位名单。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则否决投标。且技术设计单位只能支持本标段的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支持 2 个或以上的投标人,否则采用同一技术设计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作废。 需提供技术设计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支持的合作协议或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