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脂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米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米政审批发〔2025〕11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米脂县街道及各乡镇 ;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站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
2.3 项目投资总额:7229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699622.76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米脂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yge0xdtvt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主要建设内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站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米脂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2 标段名称:米脂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赋码的企业2022年度-2024年度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4)提供承诺书,(5)、(6)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cg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