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智慧提升项目项目(货物)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08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档案管理服务中心智慧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NMGZC-Y-H-269130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包:软硬件系统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关条件,且三年内不得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
3.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软硬件系统采购)要求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08室。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线下领取(只发放纸质资料),领取前需签订保密承诺书(现场提供)。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需归还所有资料。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胶装后的全部纸质原件材料。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采购人统一组织审查。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6年10月 29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08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30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608室
联系人:耿剑英 联系电话:0471-4628633、15047158913
2026年10月22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