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柳泉镇供水工程
(招标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5)0021号-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柳泉镇供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50.37184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改造柳泉镇供水厂1座,新建一体化设备、配套用房、厂区工艺管网、
电气化设备建设等配套建设输水管道2.18km,管径DN300;改造柳泉村、河北村、东高村、
河东村、五树村、花庄村、元村7个村庄供水管道,入户水表安装。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
程内容为:供水厂改造,配套建设输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县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001)宜阳县柳泉镇供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柳泉镇供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
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口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口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
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
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
等异常情况;
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8)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需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日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
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办事流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开标一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他
2.1项目概况:改造柳泉镇供水厂1座,新建一体化设备、配套用房、厂区工艺管网、
电气化设备建设等配套建设输水管道2.18km,管径DN300;改造柳泉村、河北村、东高村、
河东村、五树村、花庄村、元村7个村庄供水管道,入户水表安装。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
ST
询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中2.3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供水厂改造,配套建设输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25503718.40元2.5计划工期:90天
1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口否。
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峻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
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
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注: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379-693337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
地址: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A105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
0379-68877525
电子邮件:
:yy68877525@163.com
询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
(签名)
长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