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QZCS-G-F-26007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包1
7 | 联合体投标 (若有) | 符合关于联合体响应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40%。(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
变更为:
7 | 联合体投标(若有)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牵头人,牵头人须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拟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 40%;未载明该份额的,联合体投标依然有效,但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优惠。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不作审查。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时,联合体各方提交的资料均可作为商务评审打分依据。 |
2、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2: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30年试点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包2
7 | 联合体投标 (若有) | 符合关于联合体响应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40%。(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
变更为:
7 | 联合体投标(若有)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应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确定牵头人,牵头人须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联合体拟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约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不低于 40%;未载明该份额的,联合体投标依然有效,但不享受相应价格扣除优惠。未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不作审查。评审办法商务部分评审时,联合体各方提交的资料均可作为商务评审打分依据。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奈曼旗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奈曼旗新镇
联系方式:18204993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18647584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叶
电话:18647584021
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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