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ZL2025-3(台山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租赁编号为JZL2025-3(台山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ZL2025-3(台山01)号位于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二,为政府储备地。租赁面积24352.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租赁年期:1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352.77平方米;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2米。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山市水步镇陈宜禧路与福安路平交口东南侧地块二(储备土地提质开发)规划设计要点附图》。
(三)租赁要求:
1.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2.地块开发项目不得建设居住项目和公寓项目,不得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次干道等级以上规划道路以及公共设施实施。
3.租赁土地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租赁土地不得进行抵押、担保或其他处置,未经批准不得将租赁土地向第三方进行转让。如经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土地租赁权发生转让的,必须依法登记,且租赁价格需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向第三方出租,但不得出售。
4.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竞得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964.40万元(10年租期价格),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93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次。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确认竞得人支付合同定金后,竞买保证金由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循原路径退回。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如非台山市注册的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须在台山市设立独立核算公司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0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台山市工业新城租赁用地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台山市工业新城租赁用地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
九、租赁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成交价为10年租期价格,竞得人以年为单位每年支付成交价的十分之一,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缴交租金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需按年租金的20%支付合同定金。
(二)土地租赁业务费支付:相关规费计提和支付按《台山市财政局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台财综〔2024〕12号)的规定执行。
(三)契税及应缴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四)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租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取的保证金、定金、租金不予退还。
十、土地移交
土地由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按现状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定书》,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除、土地平整、管线迁移等费用和手续等,由竞得人负责。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交地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租赁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交易业务咨询:0750-5559171、0750-5559631陈小姐;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5653263 罗先生;实地踏勘咨询:0750-5556139 何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