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长兴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长兴县教育局的学生校车接送服务(2025.11-2027.02)
标的名称:长兴县教育局的学生校车接送服务(2025.11-2027.02)
数量:15
预算金额(元):22420000
单位:月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县学生校车接送服务覆盖24所农村小学,累计147条线路、504个站点,服务学生3400余人,需配备校车120辆,本次预算金额约2242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24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长兴县教育局组织了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的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们认为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具备当前形势下我县学生校车接送工作所要履行的服务职责、服务条件和服务要求。
2.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具备校车接送学生运营服务许可并拥有足量专用校车的企业,自2012年承担校车运营任务以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建设维护调度系统,培训专业驾驶员,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县、运行稳定的服务网络和成熟管理体系,其车辆、人员、线路规划与管理已深度融入我县校车运营工作。若更换运营主体,不仅会造成原有投资损失,还可能因其他企业重复投资导致服务成本显著上升,并难以保障服务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3.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长期服务我县学校的过程中,积累了本地化运营经验,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及驾驶员培训机制,能够精准匹配各农村小学的作息时间、乘车需求与路线特点,在车辆调度、日常维护及安全巡查等方面已形成高效运作模式,有效降低运营风险,确保服务安全、稳定、连续。若更换运营主体,新服务方需重新熟悉本地路况、学校分布及学生情况等复杂因素,不仅容易导致服务衔接不畅,影响学生正常通勤,还需投入大量时间与资源重建管理体系,存在较高安全隐患与运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为保持长兴县学生校车接送服务的一致性与连贯性,避免重复投资与资源浪费,并参考周边县区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长兴县学生校车接送服务宜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从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太湖大道12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吴兴有
联系电话:0572-6295083
传 真:/
地 址:长兴县金陵北路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卢晓月
监管部门电话:0572-6031805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