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二标段(1-4#公共实训楼、1-5#教学实训楼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HKG-JS-202508006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老师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6199628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社会〔2022〕512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郑发改审设计〔2023〕172号)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西校区一期南片区二标段(1-4#公共实训楼、1-5#教学实训楼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西校区一期南片区二标段(1-4#公共实训楼、1-5#教学实训楼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HKG-JS-202508006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教园区规划一街以东、规划二街以西、鄱阳湖路以南、规划一路以北区域。
2.4 项目概况: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新建工程拟建总建筑面积486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26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829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室实训楼、图书信息中心、行政办公楼、综合体育馆、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和教师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等。本次新建单体共计两栋,其中包括1-4#公共实训楼、1-5#教学实训楼,包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及二次结构钢筋混凝土工程、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空调工程、抗震支架等施工范围,总建筑面积40125.89平方米,其中1-4#公共实训楼建筑面积17319.09平方米,1-5#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22806.8平方米。本次项目概算金额约为1256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的所有内容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省优及以上工程质量奖。
2.7 工期要求:441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业绩要求:
3.3.1 企业业绩: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在建或者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3.2 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完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注: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3.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并与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6.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7%B6%E9%97%B4%EF%BC%9B%3C/p%3E%3Cp%3E
3.6.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3.6.2、3.6.3项,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7.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7%AD%89%E8%B5%84%E6%96%99%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4%BA%8B%E5%AE%9C%E8%AF%A6%E8%A7%81%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170113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于留洋、刘世博、李硕、邵艳杰、潘育圃
电话:0371-60992507、0371-86688490
邮箱:hnhxzxgl@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