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42890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42890002001
- 公告标题:
- 南京路步行街中队及交警支队部分中队新址装修工程项目
- 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HP0009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一路59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钱伟 招标人联系电话: 23033518 招标项目名称: 南京路步行街中队及交警支队部分中队新址装修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复兴东路1121号1-3层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在不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及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对复兴东路1121号一层至三层进行内部功能布局调整和整体装修,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外立面修缮工程(高度:约16米)等。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为6596.86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2637.45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2637.45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038.16万元 建设周期: 135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且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2.一个单位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合体)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1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2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煌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威 联系电话: 63459273-8020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170号二楼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8月06日 10时00分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170号二楼开标室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6-20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6-21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5-06-26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黄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6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