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TC25970EN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分2个包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包1:食用农产品类(新鲜肉类、鱼类、生鲜家禽肉;蔬菜瓜果类等。)
包2:预包装类(大米、食用油、面粉类、调味品、干货及包装食品类、鸡蛋;牛奶、饮品等。)
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投标。各包组兼投兼中,包1、包2分别确定3名中标人作为服务供应商。
2.4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招标人按照其《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管理,根据送货情况,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末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招标人享有相应的追索权。因招标人企业性质或管理体系发生变化,也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2.8项目总预算:约165万/年。不代表全部项目的实施,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人采购的具体数额。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作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近年来资信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23年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其中《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包含配送业务范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址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五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五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具体请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首页后,在“高级检索”“输入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栏输入投标人名称,然后点击“高级检索”,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再点击下方“检索”,可以查看所有与该公司相关的刑事案件;如有涉及该公司行贿的案件或事实,都应当列入查询结果】,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并附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需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视为没有上述记录。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说明: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中标人名单”及补充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2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3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邮箱号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10: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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