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改造项目管理公司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28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改造项目管理公司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
最高限价(%):1.2
采购需求:查看
| 包号/序号:01服务内容:沈北新区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改造项目管理公司采购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投标人对服务需求的响应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一、服务要求1、要求派驻5名以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备项目管理相关经验;2、工作时间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随时管理服务;3、办公用品及办公车辆等服务所需的设备自理;4、设置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项目管理全面工作。 | | | | |
| 二、主要工作内容:针对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满,实行全过程项目管理事务,在采购人授权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相关施工等审批手续;(2)协助采购人处理与勘察、设计等单位相关工作;(3)协助采购人审核工程量清单、预结算审核价;(4)合同的管理;(5)负责确认和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办理临水、临电等工作;(6)负责审查施工图纸,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部门开工前技术交底;(7)负责审查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事项;(8)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施工难点的技术措施论证工作;(9)负责对项目所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等进行驻场检验,严把进场施工材料品质;(10)代表采购人对施工现场进场材料、设备与施工图纸、中标文件中方案进行复核和检验;(11)对各项隐蔽工程审查把关工作,参与各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2)对施工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有拖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1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监督质保体系人员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14)工程完工后,协助采购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负责沟通、协调、解决质保期内出现的各类问题;(15)负责报送财政部门有关结算审计等各类资料;(16)负责起草涉及项目的各类合同,并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各类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文件、会议记录等各类档案文件资料;(17)负责提报与项目相关的各类文字材料、数据报表等工作;(18)负责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施工单位等其他与项目相关部门的关系;(19)负责质保期内安排责任单位的质量维修工作;(20)工作内容1)、线位规划及地下管网数据勘测:对接规划院进行线位规划,同时对接勘测院对地下管网数据进行补测,并在施工前进行放点。2)、方案设计:深入对接相关产权单位设计院,共同参与排迁方案设计与制定,确保方案具有可实施性。3)、预算、方案报审:收到项目预算及方案后,对比现场实际情况对方案及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至相关部门审核。4)、合同签订:负责与各产权单位签订排迁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修改与完善,形成排迁制式协议范本。5)、现场管理:对现场施工进行管理,与施工方共同制定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性指导,并将每日施工完成情况进行汇报。6)、资金拨付:按照该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完成资金拨付相关手续。7)、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依据图纸于现场进行验收,并完成验收相关手续。8)、档案管理:对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进行归档管理。(21)上述工作内容未提及的其它内容,如汛期防汛处置、处理信访投诉等,为完成项目建设而需要进行管理的全部内容。中标人在采购人审批、监督、协调、检查下,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即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人员、车辆、办公设施、检测设备等资源加大投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严重时,建设单位可直接单方面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而成交供应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暂按2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024-8224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261193597@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刘甲峰、齐俭
电 话:024319183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