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标时间:2025-07-08 10:00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保证金到账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1 | 成都安彼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10%;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9%;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8%;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7%;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6%;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9.5%;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5%。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2 |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4.5%;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6%;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2%;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3%;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3 | 四川融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2%;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2%;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70%。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4 | 四川太岳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8.5%;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5%;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5%;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0.5%;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0.5%。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5 | 四川新合壹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5%;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3%;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4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6 | 四川天府兴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6%;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4%;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8%;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7 |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6%;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8 | 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7%;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8%;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2%;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8%;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2%。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9 | 四川华宇坤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22%;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7%;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7%;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73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0 |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3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2.5%;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1.4%;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9%;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1 |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2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2%;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2.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1%;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5.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1%;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2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3.00%;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00%;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50%;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3.00%;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2.00%;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1.50%;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9.00%;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6.00%。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3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5%;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4%;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7%;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7%。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4 | 四川恪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7.73%;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7.87%;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6.33%;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4%;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4.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3.80%;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8.60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7.53%。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5 | 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9%;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8%;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7%;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2%;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5%。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6 | 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5%;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7%;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4.5%;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5%。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7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2.5%;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9%;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8 | 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00%;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8.50%;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6.00%;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6.00%;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00%;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00%;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7.50%;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00%。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9 | 成都青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完整 | 0 | 愿意按四川省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0%;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0%。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000000 | |
招标人代表: | 梁燕 | 记录人: | 王友彬 | 监标人: | 江家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