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驼梁山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驼梁山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阜平县行政审批局以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5〕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铭启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1.49%,银行贷款78.51%,招标人为阜平县铭启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平县驼梁山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保定市阜平县天生桥镇; (3)项目编号:HBHR2025-022;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种植面积约为7000亩,拟种植党参、知母、黄精等中药材作物;并在项目区域林地内进行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采收步道15000米、蓄水池5座、隔离带5000米、界桩100个、围栏10公里等,用于药材作物的运输和防护,以及购置种植用器具及设备。包括监测设备1套,水泵设备5套,无人机10套,种植设备1项,农药机械100套,清洗设备3套,烘干设备3套,灌溉设备7000亩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设计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028年8月31日前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2.2招标范围:对阜平县驼梁山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出具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以及验收工作配合等,设计范围涵盖该项目全部所需的设计内容;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完善手续、配合移交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种植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以上三名负责人不可兼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联合体的相关规定;(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5)获取招标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5 00:00至2025-09-2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两者均须下载,缺一不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进行咨询办理。
7.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以上规定的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问题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鸿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幢1407室,联系方式:段旭飞 0312-7282333,邮箱:hbhongran@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阜平县阜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312-7280066
电子邮箱:
fuyu7280066@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阜平县驼梁山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