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9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YGX-2025-108
项目名称: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75,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38,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8,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8,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1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0,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1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6,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6,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3-1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3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6,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zcdservice/zcd/shanxi/%EF%BC%89%EF%BC%9B%3Cp%3E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zcdservice/zcd/shanxi/%EF%BC%89%EF%BC%9B%3Cp%3E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 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zcdservice/zcd/shanxi/%EF%BC%89%EF%BC%9B%3Cp%3E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供赋码后2024(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在本企业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2(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供赋码后2024(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在本企业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合同包3(榆林高新区2025年公厕工程N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供赋码后2024(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在本企业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11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下载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 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 3 楼,E18、E19 窗口, 联系电话:0912-3452148。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 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 标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具体操作步骤见招标文件须知,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榆林高新区创业大厦19楼
联系方式:15209126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高新区通达路高科城写字楼B座1405
联系方式:18109126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壮
电话:18109126949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