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T-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村引黄工程第八标段多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32 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村引黄工程第八标段多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村引黄工程第八标段多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沟村引黄工程第八标段多余建筑用砂资源处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或砂 石料销售),具备按项目属地环保要求合规处置砂石的承包商;
(2)投标人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石储存场所(提供实景照片、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若为注册地在神木市境外企业,须在神木市境内具有符合防尘要求的砂 石储存场所);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目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
位公章),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截止日前;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7)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或投标保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以现场确认和网上投标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