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19
二、项目名称: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应县港城路单独选址用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中晟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91320191MA1Y3PFU5K |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中心路88号总部经济园17幢A单元1608室 | 87.83(均分制) | 63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宝应县港城路单独选址用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宝应县开发区七里村,设计线型起于 237 省道宝应段东侧道路,向东终于港城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服务要求: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根据项目用地红线与勘测定界报告,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上报至有权部门进行审批,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2、节约集约专章:根据《自然资源部等7 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 号)文件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外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从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合理性、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节地水平的先进性等对方案进行分析比选,形成节约集约用地专章作为用地预审申报材料提。3、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含征地稳评、项目稳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过程中,应重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编制项目征地稳评报告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稳评报告,并通过宝应县政法委备案。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发[2004]69 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 8 号)、《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开展相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5、压覆矿查询: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通知,建设项目在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阶段,需要根据项目选址图、范围拐点坐标结合 地质资料馆的查询结论,取得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复函。 6、林地报批:该项目涉及林地保护规划林地,按照《江苏省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工作方案(试行)》(苏自然资发〔2024〕358 号)的通知,应在项目用地阶段合并上报至有权部门审批,并取得永久使用林地批复。 7、建设项目组卷报批:符合省、市、县要求的组卷报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用地请示、审查报告、土地征收请示、一方案三信息、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等等附件材料),并通过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机构审查,最终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复。受托人在批复完成后做好档案整理、数据备案及上报市局备案相关材料等工作。取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复。 技术响应编制要求: 1、项目认知及现状分析:对本项目的背景、目标、需求和现状条件进行分析,理解是否响应深刻准确,切合地方实际等进行评审。2、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对本项目的规划理念、规划思路、技术路线进行分析,技术思路是否全面、科学、先进等进行评审。3、重难点分析:对于本项目的研究重点、研究难点和解决思路进行分析,对研究重难点是否分析全面、准确等进行评审。4、工作组织方案:对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障等进行评审。成果文件要求: 1、研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2、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纸、相关附件及数据库文件。3、成果内容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评审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 10 套;报批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2 套,电子光盘 1 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 5 套,电子光盘 2 套。4、全部设计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数据文件,文本文件采用 WORD 或 PDF 格式,图形文件采用 DWG 和 PDF 格式,相关数据采用 Arcgis 数据库格式。进度安排: 1、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形成初审方案;2、合同签订后七个月,提交论证成果;3、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编制单位需完成报批稿,并提交正式成果。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本项目各阶段性成果需向甲方提供方案编制情况,最终成果通过“江苏省用途管制一体化系统”上报申请材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审批同意后出具批准内容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纪军、吉沐林、陈朝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玖仟肆佰玖拾伍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大道77号
联系人:吉沐林
联系电话:1377342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208室
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514-8901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凯
电话:0514-89010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