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传染病医院的委托,就开封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26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于2025年12月05日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定标延期公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2月09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开封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DHHN-2025110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5102120.00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供货地点:开封市传染病医院指定地点
1.7、采购内容:医疗设备及检验设备一批,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8、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9、质保期:≥三年;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1.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证明的要求:
(一)(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
2.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2.3、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招标控制总价:5102120.00元。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9:30
评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00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15:00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柳红岭、赵锐、苏莉维、王丽、朱素楠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珂、刘丽珍、韩莉莉、左丽英、唐海峰
五、核查信息及结果
核查内容包括:
①中标候选人资格证明的要求;②财务要求;③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④信誉要求;
⑤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⑥企业业绩;⑦认证证书;⑧整体方案、供货方案;⑨培训计划及方案;⑩质量监督与控制计划;⑪备品备件;⑫售后服务方案;⑬优惠承诺;
核查结果:经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情况
中标人名称: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992100.00元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标准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质保期:三年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九大街与陇海七路交叉口南460米
联 系 人:杨智杰
联系电话:0371-22876251
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8楼802
联 系 人:徐姣龙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监督部门: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238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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