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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开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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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40053.11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兴星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辉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全域充电桩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Y-ZB2025A-06;

2.3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40053.11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兰考县61个刚性停车场内,对普通机动车停车位改建为充电桩车位,加装充电桩3259个。其中:3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2017个、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1242个、智能有序管控系统90套、智能停车系统90套、信息化服务平台1套,变压器90台、群充群控设备90套、太阳能路灯380杆,监控设备90套,落地箱180个;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工程施工总承包。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会同相关部门的评审。施工图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软硬件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2.8 工期要求:12个月

2.9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注:上述 (1)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财务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投标文件应由牵头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牵头人须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

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 获取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 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 CA 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 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 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兰住建〔2024〕5 号政务公开-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ankao.gov.cn))文件,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 2024 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 AAA 级信用企业(名单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zwgk/38926.jhtml),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 电子保函: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6.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lankao.gov.cn)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兴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兰阳街道兴兰大道财政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房先生

电话:155178383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辉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园区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9837854142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83382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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