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1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陵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变更项 | 原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要求 | 变更为 | 备注 |
1 | 采购公告中的合同履行期限 |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采购包1: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4: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
2 |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 类似业绩:供应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业主提供的履约验收合格报告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类似业绩:供应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文件中涉及到的作相同调整统一描述 |
3 | 5.3.3.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对实质性要求响应有证明材料要求的,应在《商务应答表》后以附件方式提供,供应商响应有负偏离或响应内容不完全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对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带★条款须如实应答,应答缺项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格式自拟) |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 要求,对实质性要求响应有证明材料要求的, 应在《服务应答表》后以附件方式提供,供应商响应有负偏离或响应内容不完全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文件中涉及到的作相同调整统一描述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备案编号:51011225210200011211[2025]00261
二、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三、预算金额:采购包一:130万元;采购包二:150万元;采购包三:130万元;采购包四:140万元
四、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联系地址:龙泉驿区中街117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下街67号
联系方式:0288487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智达二路58号3栋4层401号-407号
联系方式:028-87717975、18145688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87717975、18145688621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