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投乌鲁木齐分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投乌鲁木齐分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观园路、头屯河、米东北收费站采暖系统节能改造,实施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源系统改造,同步建设能碳数字化管理平台;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项目投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全周期运维,合同期满全部设备及平台软硬件无偿移交采购人。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1标段,本项目包含两个部分:
(1)三站点超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源改造工程;
(2)能碳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部署及运维。
具体建设内容、设备配置、运维标准、考核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5年,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并完成联合竣工验收。
2.3服务地点:观园路收费站、头屯河收费站、米东北收费站(采购人指定站点现场)。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JS/T 301‑2024《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GB/T32019《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51285《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果评价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新管规〔2022〕1 号)、《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34‑2022 及相关设备国家行业标准;满足项目节能指标、安全运行、数字化管控、运维服务全部要求。
2.5节能考核指标:项目整体综合节能率不低于5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完成2个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约主体;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省份:全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5)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7日10:00至2026年11月2日19:00,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0.00元,平台服务费30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启。开启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链接]: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链接]: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供应商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链接])上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白杨河乡玉希布早村附900号
联 系 人:朱丽
电 话:18299390963
监 督:0991-7523001(采购人纪检)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王德喜 陈正国
联系电话:0991-5832152转8011 18999279810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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